关于申报2017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11-07浏览次数:77

各系部:

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文件精神,为引导、支持和鼓励高校培育高精尖人才,加快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优秀拔尖人才队伍,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。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范围

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有三类,分别是:

1.高校学科(专业)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;

2.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;

3.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。

二、立项原则

1.坚持人才引进、培养与学校办学定位相结合的原则。引导高校结合办学定位,科学制定引进、培养人才工作规划,既要坚持高标准,又要切合学校实际。

2.坚持以学科(专业)建设为中心的原则。鼓励高校“坚持有所为,有所不为”,围绕重点学科(专业)、优势学科(专业)、新兴学科(专业),培养和积聚优秀人才,促进学校走特色化办学道路。

3.坚持培养与引进有机结合的原则。引导高校在抓好人才引进的同时,大力推进现有高层次人才、优秀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。

三、项目有关要求

1.申报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建设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。如学校无法落实相关经费,不得申报(以学校报告为准)。

2.省教育厅将组织对项目经费落实情况的检查,如发现已立项的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无经费支持,将予以撤项并通报处理。

3.立项程序按照“校级评审推荐、省级审核备案”的程序进行项目立项。学校应根据师资队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,在指标限额内,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;并在校内公示后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推荐。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项目进行规范合格性审核,并予以公示、备案。未达到申报条件和要求或公示有异议并核实将不予备案。同时将核减该校下年度推荐项目指标。

4.以上申报项目,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,不得多头申报。已经获得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,不得再次申报。否则,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,不予受理。

5.各系部申报指标分配比例另行通知。 

四、申报材料报送时间、地点

1.申报材料报送时间:2016年11月21日—22日;地点: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组织人事处。有关申报材料必须由系部统一推荐报送。

2.《2017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指南》、三类项目申请书、有关表格请在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(http://ahjyrs.ahedu.gov.cn/show.asp?id=11129)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组织人事处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11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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