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8-09-09浏览次数:90

各系部:
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学院决定对省级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进行检查,为做好本次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2014-2015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科学研究项目: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;同时对2016-201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。

二、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

采取项目负责人总结、系部自查和学院集中检查验收的方式进行。

1.项目负责人总结

项目负责人对2014-2015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是否按期结题、结题成果是否达到项目预期目标、结题管理是否规范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、自筹项目经费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填报《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1)和《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2)。

2.系部自查

各系部应对项目负责人填写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,形成总结报告,并对2016-2018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程序规范、经费落实、研究进展以及项目管理存在等问题进行自查,自查情况形成报告。

2.集中检查验收

学院成立检查与验收工作组(组成人员另发),对检查项目进行审核检收。

  三、材料上报及时间安排

1.科学研究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等附件可在工作交流群中下载,不再随文下发。

2.9月19日前,请各系部将汇总表和总结报告交科研处(纸质版2份,电子版1份),电子版发至884279852@QQ.com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.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和验收工作,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要主抓此项工作,并按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自查工作。

2.凡不按要求填写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,将暂停项目经费使用,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新的项目。无故不接受学院、上级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、监督的,将根据《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,给予中止或撤销项目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程老师,电话:64200334,QQ:884279852   

邮箱:884279852@qq.com

 

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

2018年9月5日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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