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部分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9-03-19浏览次数:93

各系部:

根据《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院政[2015]10号)文件规定,我院部分科研项目(名单见附件1)应于近期结项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项程序

1.课题组整理项目研究成果,撰写研究总结报告,填写《省级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报告》(见附件2),报科研处。

2.学院组织专家审核课题组《结题报告》、研究总结报告及相关成果,提出审核意见,确定结项结论。

二、结项方式

各类项目原则上采取专家会议鉴定的方式进行结项,专家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结项材料和研究成果进行鉴定。

 三、结项材料

(一)《结题报告》一式两份(同时请提交电子版)

(二)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一式两份(同时请提交电子版),内容主要包括: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,研究的主要内容、取得的成果与存在不足,课题研究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等。

(三)项目研究成果一式两份(论文等相关材料提供电子版及复印件,需要提供所载物的封面、版权页、摘要、目录页以及完整的论文,电子版建议提供扫描件)。

 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科研项目结题是项目研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的重要管理环节,各课题组要充分意识到结题工作的重要性,高度重视项目结题工作,认真总结项目的研究情况和研究成果。

(二)对因管理混乱等不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组,学校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,并在今后的项目立项工作中,取消其申报资格。

(三)请各系部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《结题报告》进行审核,填写《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科研项目检查验收汇总暨检查表》(见附件3),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,于2019年3月29日前统一将结题有关材料报送科研处。

(四)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结题的,由项目负责人申请,报分管科研院长签字后送科研处备案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1、应结题科研项目名单

      2、省级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报告

      3、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科研项目检查验收汇总暨检查表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年3月18日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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